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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日,长乐鹤上镇10千伏高压线被盗1350米,损失近4万。这是今年3月1日《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》实施以来,长乐第三起大规模电力设施被盗案,皆因没有安装合适的电力设备防盗系统。三次累计被盗近万米,损失30多万。业内人士认为,该办法实施前对盗窃电力设施打击力度不够,导致盗窃“惯性”存在。
昨日早7时许,长乐鹤上镇新览村一村民在田里发现,架在田间的高压电线没了一大段,几小段被剪的电缆散落在田里。鹤上镇供电所员工赶到后测量发现,高压线被盗1350米,损失近4万元。被盗的高压线,是鹤上镇区用电主干线。所幸,鹤上近日换成其他线路送电,没有造成严重的用电影响。
记者从长乐供电公司了解到,这是今年3月1日《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》实施以来,长乐电力设施第三次大规模被盗。前两次分别在3月13日和4月2日,被盗的都是长乐港峰高压线。加上本次失窃,长乐高压线三次累计被盗近万米,损失30多万。
《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》正式实施一个多月,盗贼为何如此猖獗?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分析,该办法实施前,偷盗电力设施案就频繁发生,但相关部门对此打击力度不够,一定程度上纵容了犯罪,导致该办法实施后,依然存在盗窃“惯性”。
“《办法》实施不久,还需时间验证。但光有法规不够,还须相关部门重视法规,加大执法力度,真正将法规规定落到实处,才能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,减少盗窃电力设施的犯罪。”该业内人士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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