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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1 、住宅小区应安装彩色摄像机,摄像机的安装应减少或避免图像出现逆光,摄像机监视范围内的环境昭度应满足图像清晰的要求,需要时应设置灯光予以补偿。 2 、住宅小区出入口的人行通道、车行通道应分别安装摄像机,车行通道应每根车道安装 1 台摄像机,出入口摄像机的监视方向应一致向外。 3 、每幢住宅楼楼栋出入口、地下车库通向住宅楼的出入口、自行车停车库出入口应安装摄像机。 4 、地下车库的主要车道应安装摄像机,监视范围不应有盲区。 5 、独立别墅区域的小区主要通道应安装摄像机,监视范围不应有盲区,通过监视器应能清楚地显示主要通道上所有人员和车辆的活动情况。 6 、选用主动红外入侵控侧器作为周界报警系统前端设备的,宜在周界每隔 200 米间距安装 1 台带有云台、变焦镜头摄像机。周界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,应具有周界报警系统、灯光联动功能,联动响应时间应不小于 4 秒,周界报警系统的防区划分应不大于 70 米。 7 、出入口安装的摄像机应符合以下要求: ( 1 )、固定焦距、方向; ( 2 )、不应有盲区; ( 3 )、通监视器 24 小时内均能清楚地显示出入人员面部特征、机动车号牌; ( 4 )、出入人员面部的有效画面宜不小于监视屏显示画面的 1/60 。 8 、系统应采用硬盘录像机进行 24h 图像记录。图像记录帧速应不少于 24 帧 / 秒,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 10 天。 二、周界报警系统 1 、周界报警系统宜选用围栏式入侵报警系统,但不应选用高压脉冲电击式周界入侵报警系统。 2 、围栏式周界入侵探测装置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: ( 1 )、水平相邻的围栏之间距离就为 200 毫米± 10 毫米; ( 2 )、安装在封闭屏障上端时,最上一根围栏与封闭屏障顶端的间距应不小于 750 毫米,最下一根围栏与封闭屏障顶端的间距应为 150 毫米± 20 毫米;安装在地面上时,最上一根围栏与地面的间距就不小于 1600 毫米,最下一根围栏与封闭屏障顶端的间距应为 150 毫米± 20 毫米; ( 3 )、围栏的固定支撑竿上段宜 45 度± 5 度向外折角安装,折角长度应不小于 200 毫米。 3 、周界报警系统前端入侵探测器安装不应有盲区,防区划分应不大于 100 米,并 24 小时设防。 4 、住宅小区以商铺等建筑物作为封闭屏障的,其上端也应安装入侵探测装置,且无盲区和死角。 三、住户报警系统 1 、多层、高层住宅楼的一、二层住宅,与商铺等周界屏障建筑物顶层平台相连层住宅,别墅单元均应安装住户报警系统。毛坯房可不安装前端入侵探测器。多层、高层住宅楼的三屋(含)以上住宅、应预留住户报警系统的接口。 2 、别墅型、复合式住宅应每层楼面及私家车库通向住宅的入口处,均应设置住户报警系统操作健盘。 3 、住户报警系统控制主机的防区数应满足前端设备设置的需票。 四、楼寓对讲系统 1 、楼栋口对讲主机不应采用密码开启电控防盗安全门。 2 、别墅型、复合式住宅每层楼面均应设置对讲分机。 3 、住宅小区安防中心控制室应配置楼寓对讲系统管理主机,管理主机应具有与小区出入口对讲主机、楼栋口对讲主机及对讲分机,相互之间进行选呼和通话的功能。管理主机的容量应不大于 500 户。当电控防盗门开启时间大于 120 秒时,管理主机应具有声光告警提示和门牌号显示。 4 、楼寓对讲系统及电控防盗门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 GA/T72-2005 《楼寓对讲系统及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》的要求。 五、其他 1 、实体防护设施沿小区周界封闭设置,高度就不低于 1.8 米。围栏栅栏间距应不大于 150 毫米,且不易攀爬,上端的高低落差应不大于 10 毫米。 2 、住宅小区以商铺建筑特为周界屏障的,应在该商铺通向小区的后窗、后门等处安装周界报警入侵探测装置或采取实体防护隔断措施。 3 、周界封闭屏障两侧不应种植高大树木。已种植树木的,应经常进行修整,确保周界报警系统正常运行。 4 、住宅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和变(配)电房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,应分别符合《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 4 部分:公共供水》( DB31/329.4-2005 )和《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 4 部分:公共供水》( DB31/329.4-2005 )《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 5 部分:电力系统》( DB31/329.4-2005 )的规定,报警系统应与安防中心控制室联网。 5 、住宅小区安防中心控制室的面积宜不小于 20 平方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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